要談強暴,首先,我們必須了解強暴這個詞是怎麼來的。
在國語日報字典上強暴有兩個意思:1. 兇猛、蠻橫。2. 指用暴力對婦女做無理(戲弄、姦淫等)的行為。而強姦一詞是指用暴力姦淫婦女。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中,強暴也有兩種意思,並且有明確的本辭源出處:1. 強橫凶殘。荀子˙富國:「事強暴之國難,使強暴之國事我易。」三國演義˙第一一○回:「綝字子通,為人強暴,殺大司馬滕胤、將軍呂據、王惇等。」亦作「強悍」。2. 法律上指對人或物施加暴力,達到犯罪目的的暴力行為,稱為「強暴」。強姦一辭則是指以強力脅迫婦女,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。
從辭典中我們可以看出,強暴的原意是指兇猛、蠻橫、強橫、凶殘,並無對婦女姦淫的意思。為何現在我們看新聞播報時發生性侵案件時,我們是聽到又發生了一起〝強暴案〞而非一起〝強姦案〞呢?
女性在父權社會跟家庭中一向被視為男性的私有財產,使用暴力、思想和內在殖民佔用女性的生產、生殖及性,最典型的男性社會代表行為就是強暴。強暴是一個出現在男性社會的辭彙,使用「強暴」來表示對女性強迫並使用暴力而取得女性性意願的主導權,古往今來,強暴現象可說是男性社會的常態,雄性的象徵,也是男權文化與社會下的產物,女性無法擺脫強暴恐懼和陰影的原因,是因為男性社會默許了這件事情的發生,雖然法律訂定了強暴所需付的形式法則,但這不也是一種認可強暴行為產生的思想嗎?
當女性受到強暴,最大的傷害往往來自社會文化的壓迫,傳統的「男性社會」認為女性必須從一而終,婚前需清白不可亂來,即使已經發生過性行為,也只能有唯一的性對象──丈夫,在受到這種種制約下,讓女性認為與丈夫以外的人性交是一件不貞且有損名譽的事情,且發生這種事情的女子要不就是以死銘志,要不就是必須終身受到他者(男性和被教育出有男性文化思想的女性)的歧視,這種情況更明顯的出現在中國古代社會(甚至是現在),貞節牌坊就是男性暴力社會下的產物。在男性要求(教育?)女性必須從一而終的同時,卻又發生強暴女性的事件,很明顯的,正如同凱西‧溫格勒(註一)所想的一般:強暴是社會性謀殺。可悲的是,現代社會看似進步,為女性的身體安全而設定了種種保護女性的條款,其實是因為男性依舊將女性看作個人的私有財,他們只是會了讓自己的私有財產(或者是說專屬於自己的陰道?)獲得保障,讓男性的面子免受侵害。而且,現代社會中的男性也以偽善的面孔假意靠近女性,高唱該為女性強暴設立種種罰則,讓女性自以為獲得尊重,這其實是個假象,因為這些男性害怕自己被冠上「強暴犯」的罪名,為了可以逃脫這樣罪名,他們假意的朝女性靠攏,依舊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清高和看似尊重女性的態度,實際上只是在撇清自己非強暴者的位置,這樣的悲哀是女性自己可能也沒有想到的。
註一:凱西‧溫格勒(Cathy Winkler)為美國人類學家。1987年9月在住處遭人強暴。後來憑藉自己的努力查獲歹徒,並纏訟多年。「強暴是社會性謀殺」為她的自述文《強暴倖存者》中所提出的觀點。
在國語日報字典上強暴有兩個意思:1. 兇猛、蠻橫。2. 指用暴力對婦女做無理(戲弄、姦淫等)的行為。而強姦一詞是指用暴力姦淫婦女。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中,強暴也有兩種意思,並且有明確的本辭源出處:1. 強橫凶殘。荀子˙富國:「事強暴之國難,使強暴之國事我易。」三國演義˙第一一○回:「綝字子通,為人強暴,殺大司馬滕胤、將軍呂據、王惇等。」亦作「強悍」。2. 法律上指對人或物施加暴力,達到犯罪目的的暴力行為,稱為「強暴」。強姦一辭則是指以強力脅迫婦女,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。
從辭典中我們可以看出,強暴的原意是指兇猛、蠻橫、強橫、凶殘,並無對婦女姦淫的意思。為何現在我們看新聞播報時發生性侵案件時,我們是聽到又發生了一起〝強暴案〞而非一起〝強姦案〞呢?
女性在父權社會跟家庭中一向被視為男性的私有財產,使用暴力、思想和內在殖民佔用女性的生產、生殖及性,最典型的男性社會代表行為就是強暴。強暴是一個出現在男性社會的辭彙,使用「強暴」來表示對女性強迫並使用暴力而取得女性性意願的主導權,古往今來,強暴現象可說是男性社會的常態,雄性的象徵,也是男權文化與社會下的產物,女性無法擺脫強暴恐懼和陰影的原因,是因為男性社會默許了這件事情的發生,雖然法律訂定了強暴所需付的形式法則,但這不也是一種認可強暴行為產生的思想嗎?
當女性受到強暴,最大的傷害往往來自社會文化的壓迫,傳統的「男性社會」認為女性必須從一而終,婚前需清白不可亂來,即使已經發生過性行為,也只能有唯一的性對象──丈夫,在受到這種種制約下,讓女性認為與丈夫以外的人性交是一件不貞且有損名譽的事情,且發生這種事情的女子要不就是以死銘志,要不就是必須終身受到他者(男性和被教育出有男性文化思想的女性)的歧視,這種情況更明顯的出現在中國古代社會(甚至是現在),貞節牌坊就是男性暴力社會下的產物。在男性要求(教育?)女性必須從一而終的同時,卻又發生強暴女性的事件,很明顯的,正如同凱西‧溫格勒(註一)所想的一般:強暴是社會性謀殺。可悲的是,現代社會看似進步,為女性的身體安全而設定了種種保護女性的條款,其實是因為男性依舊將女性看作個人的私有財,他們只是會了讓自己的私有財產(或者是說專屬於自己的陰道?)獲得保障,讓男性的面子免受侵害。而且,現代社會中的男性也以偽善的面孔假意靠近女性,高唱該為女性強暴設立種種罰則,讓女性自以為獲得尊重,這其實是個假象,因為這些男性害怕自己被冠上「強暴犯」的罪名,為了可以逃脫這樣罪名,他們假意的朝女性靠攏,依舊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清高和看似尊重女性的態度,實際上只是在撇清自己非強暴者的位置,這樣的悲哀是女性自己可能也沒有想到的。
註一:凱西‧溫格勒(Cathy Winkler)為美國人類學家。1987年9月在住處遭人強暴。後來憑藉自己的努力查獲歹徒,並纏訟多年。「強暴是社會性謀殺」為她的自述文《強暴倖存者》中所提出的觀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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